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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3 06:04:2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3

关于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博农化”、“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 辅导人员

光大证券针对京博农化成立了由杜攀明、刘铁波、卜正阳、贺二松、魏欣、欧明树、丁钊楠、尚银龙、应予旷组成的辅导小组,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共 9 人,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辅导人员均是光大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并均取得“一般证券业务”证券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京博农化第四期辅导期间为 2024年第一季度。

本次辅导期间,光大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自学、现场培训、现场走访、个别答疑、集体研讨和问题整改等多种方式展开第四期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全面介绍最新注册制法律法规

最新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辅导对象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监事、高管培训辅导

与董事、监事及高管等公司核心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发展以及内控管理情况,通过个别解答、提出方法建议和问题整改的方式帮助相关被辅导人员了解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政策要求,继续督导公司不断提高内控管理及财务核算水平。

3、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过召开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对本期辅导尽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为发行人提供了专业建议和具体方案。

4、了解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和内控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和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协助发行人对内部组织架构和人员进行调整和规范,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

5、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等情况,与公司讨论确定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并协助公司撰写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跟踪与募投项目相关各类备案、审批等程序的进展情况。

6、督促全体接受辅导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的上市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答疑解惑。

7、核查京博农化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股份代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股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持续跟进辅导对象业务的开展情况,了解辅导对象经营情况,了解最新行业发展动态。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辅导对象进行了悉心且全面的辅导。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农药产品价格下行需持续关注。2023 年以来农药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项目组将持续关注农药产品市场变动情况以及上下游产品供需情况,了解对公司的影响是否消除。

2、发行人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发行人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并根据要求规范,确保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辅导工作期间,发行人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但部分内部控制细节仍需继续完善。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辅导对象持续改进并完善与上市公司有关的相关治理制度,关注辅导对象内部控制的完善性及运行情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光大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辅导对象、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公司积极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形成了初步规划。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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