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0
关于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辅 导 对 象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 立 日 期 2006 年 1 月 17 日
注 册 资 本 5,33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秋鹏
注 册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金源路 8-16 号 1 至 4 层
控股股东及 控股股东系陈秋鹏,持有公司 71.0986%股份
持 股 比 例
在其他交易场 2016 年4 月5 日在
行 业 分 类 橡 胶 和 塑 料 制 品 业 所(申请)挂牌 股转系统挂牌,股票
(C29) 或上市的情况 代码 836312,目前
为创新层企业
公司近 3 年内申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1 次,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
案材料,于 2022 年 6 月 12 日取得《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 深证局办字
【2022】105 号), 并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
备 注 所报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
2022 年 6 月 22 日获受理。
公司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变化情况等因
素,经审慎分析、综合研判,公司决定申请撤回本次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申请文
件。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及招商证券申请撤回上市申请文
件,2023 年 8 月 1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审核。
二、辅导相关信息
辅 导 协 议 签 署 时 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
辅 导 机 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 师 事 务 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辅导工作安排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及其他中介机
2025 年 构,根据最新法律法规 招 商 证 券
9 月- 尽职调查与情况梳理,形 要求对集美新材进行全 及 其 他 中
2025 年 成辅导方案并开始实施。 面尽职调查、梳理相关 介 机 构 辅
10 月 情况,形成规范整改方 导 小 组 人
案,并在后续辅导工作 员
中持续落实。
(1)通过面谈、现场
培训等形式督促辅导对
象系统性学习发行上市
(1)法律法规学习和培 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
训,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 披露制度等,具体内容
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 包括:《公司法》、《证
2025 年 识; 券法》等;信息披露要 招 商 证 券
11 月- (2)督促辅导对象健全财 求;内幕交易、欺诈发 及 其 他 中
2025 年 务会计管理体系;督促辅 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介 机 构 辅
12 月 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内部决 等; 导 小 组 人
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 (2)通过实地考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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