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和烁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声 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无锡和烁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和烁丰”)的委托,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无锡和烁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作为和烁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授权万能鑫先生、丁骥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万能鑫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普丽盛(300442.SZ)、赛福天(603028.SH)、恒康家居(603313.SH)、金陵体育(300651.SZ)、爱丽家居(603221.SH)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丁骥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隆盛科技(300680.SZ)、振江股份(603507.SH)、金陵体育(300651.SZ)等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以及普华科技、海典软件、菱博电子、宇昂科技等企业的改制辅导与推荐挂牌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万能鑫先生和丁骥先生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的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五年内具备 36 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 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为杨亚军先生,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张辰旭先生、梁昊天先生、邹鹏涛先生。
项目协办人杨亚军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曾参与东方时尚公开发行可转债、尤安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知识和项目经验。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一)中文名称:无锡和烁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Wuxi Heshuofeng Technology Co.,Ltd.
(三)注册资本:12,600.00 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朱小峰
(五)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5 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
(六)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黄山路 9 号
(七)董事会秘书:路静
(八)联系电话:0510-85224208
(九)传真:0510-85224193
(十)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一)本次证券发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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