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鹤洲南片工业区 2-3 号阳光工业园 A1 栋厂房八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241 万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中,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964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国内 LED 封装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凭借多年的努力,已赢得了一定的竞争地位、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随着 LED 创新应用领域的不断探索和发现,创新应用领域产品毛利率较高,吸引了较多其他企业涉足,并通过各种竞争措施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公司若不能尽快在规模效应、产业链延伸、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强化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或竞争对手改变市场战略,采取降价、收购等竞争手段抢占市场等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产品价格、产品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支架、金线、荧光粉、有机硅胶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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