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关于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宇光电”、“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本发行保荐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 保荐机构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杨德彬、王钦刚为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黄美玉为项目协办人;指定武长军、刘湍、王德宏、续瑞挺为项目组成员。
(一)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杨德彬,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安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负责、保荐或参与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宣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上市融资工作。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执业记录良好。
王钦刚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负责、保荐或参与了华能国际 IPO 项目、中国银行改制及
IPO 项目、工商银行 A+H 股 IPO 项目、际华集团改制及 IPO 项目、际华集团公
司债券项目、际华集团定向增发项目、红星美凯龙 IPO 项目、交通银行配股项目、川投能源可转债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黄美玉,女,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参与紫光照明、华特气体、驱动力等 IPO 项目。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为:武长军、刘湍、王德宏、续瑞挺。
三、发行人情况
发行人名称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鹤洲南片工业区 2-3 号阳光工业园 A1 栋厂房八楼
法定代表人 林金填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01 月 12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30 日
电 话 0755- 81453188
传 真 0755- 81453199
一般经营项目是:LED 发光二极管、LED 大功率光源、LED 照明灯
具、半导体照明产品、LED 应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电光源产品、市
经营范围 政照明、场馆照明、港口照明节能技术开发,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
装工程(以上均不含电力设施承装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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