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关于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峰电子”、“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顾维翰、王胜、杨昀凡、王声宇、华彦丞、查德志组成,其中顾维翰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国泰海通正式员工,均具备证券执业资格,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本阶段辅导中上述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除国泰海通以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泰海通作为辅导机构,已于 2025 年 9 月 4 日报送了辅导
备案登记材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 2025 年9 月 11 日对鹰峰电子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鹰峰电子第一期辅
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
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内,国泰海通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实地调查、网络查询、文件核查、访谈、专项答疑、现场辅导、案例分析、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泰海通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开展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工作小组重点核查了公司的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情况、关联方、组织结构及内部控制等事项。同时,辅导工作小组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自然人的银行流水情况,并形成相应底稿。
2、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调
查,督促公司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实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确保相关业务流程控制有效运行,提高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组织律师、会计师对公司历史沿革、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资料进行了持续梳理。对于辅导中发现的问题,辅导工作小组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分析讨论、形成解决方案并督促公司进行整改规范。
4、组织开展辅导培训
本辅导期内,国泰海通辅导工作小组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组织开展了辅导培训工作,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证券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了尽职调查、协调会议等工作,有效配合了本期辅导工作的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国泰海通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持续的尽职调查,与辅导对象积极沟通和探讨,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结合辅导对象自身情况,对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持续落实。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行业竞争加剧与原材料成本上升导致公司盈利能力承压
辅导对象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储能、工业自动化等领域。其中,新能源汽车领域下游竞争日趋激烈,激烈的行业竞争导致整车企业采取产品降价等手段扩大市场份额,产品降价的压力也进一步传导至上游供应商;同时,辅导对象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部分大宗商品,近期受经济形势和供需环境的影响,大宗商品出现一定幅度的价格上涨,导致辅导对象成本有所上升。辅导对象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将持续承压。
辅导机构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行业竞争格局及大宗商品价格等市场环境变化,督促辅导对象优化成本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制定切实可行的降本增效策略,积极改善盈利能力。
2、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目前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基本完备,公司的内部控制和业务、财务的协同正在持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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