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3
关于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英格”“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莞证券作为森泰英格的辅导机构,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森泰英格本期辅导的相关工作。目前森泰英格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周碧、毕杰、岳东霖、杨婉丁、郭寒、康玉兰、谢林宵、叶双红、韩琰共九名辅导人员组成,其中周碧担任组长,周碧、毕杰、韩琰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森泰英格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正式进入辅导期,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在北京盈科
(成都)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主要采用组织自学、个别答疑、并同时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等方式完成了对森泰英格的第三期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辅导对象自主学习
东莞证券会同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理了辅导自学材料和最新法律法规,并发送给辅导对象,督促辅导对象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和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东莞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对森泰英格进行了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工作,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对其股东情况、经营管理情況、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董监高任职适格性、业务情况和财务情况、客户供应商合作情况、公司发展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开展辅导工作,结合辅导对象实际情况,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规范意见。
3、协助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与上市公司相比,辅导对象治理规范程度仍有提升空间。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辅导对象的培训,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次为森泰英格第三期辅导工作,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问题 1:募集资金项目的备案有效期及前期投入情况。
解决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时间较早,因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公司实际投入安排相较原预计建设周期有所变化,辅导工作小组已督促公司办理完成项
目建设期变更备案。公司尚在编制募集资金项目前期投入明细表,辅导项目小组将持续督促公司编制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明细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限届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2 年7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公司尽快完成上述换届工作。
2、部分资质证书或认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经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梳理,公司部分资质证书或认证有效期至 2022 年。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公司提前办理上述经营相关资质证书或认证的续期工作。
3、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项目的备案及环评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督促公司编制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明细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将由当前辅导小组成员:周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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