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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4 15:06: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五期)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和医疗”或“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辅导机构”)为本项目的辅导机构。

公司原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 因风和医疗自身战略调整,经风和医疗与中金公司友好协商,公司改聘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本项目的辅导机构,
并于 2025 年 10 月进场工作。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与风和医
疗签署了《辅导协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辅导期内,增加、减少或更换辅导机构的,变更后的辅导机构书面认可原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并重新履行辅导备案程序的,辅导期可以连续计算。变更后的辅导机构不认可原辅导机构辅导工作的,应当重新履行辅导备案程序并开展辅导工作,辅导期重新计算。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项目组已接收了由中金公司提供的辅导工作底稿,包括辅导备案材料、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尽职调查文件等,对中金公司在辅导期间(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2 月)开展的辅导相关工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可原辅导机
构的辅导工作,因此辅导期自首次辅导备案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起连续计算。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风和医疗签订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的辅导工作前期由中金公司承担,中金公司的辅导工作小组由潘宗辉、陈婷婷、魏德俊、刘旭、王桢、何悦宁、崔佳烨、刘奕辰、许咄、赵冀组成。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辅导后,指派秦明正、陆文军、王佳伟、吴星原、周毅、黄德宇、朱雨铭、许秋茗、谢君默、邹天奇、孔正、王宁、张华、杨雅菲、田靖、朱琳、张儒雅、虞佳宇、梁东昭、郑千帆、钟震泰组成辅导小组,其中秦明正为辅导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辅导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参与本期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辅导期间内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辅导方式包括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电话会、访谈、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辅导计划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辅导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跟进风和医疗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3、对风和医疗截至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财务业绩情况及规范运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基本情况的了解。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辅导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按计划开展工作,拟订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

2、根据辅导相关的尽职调查清单,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风和医疗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历史沿革、业务和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监高信息、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基础资料;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3、组织公司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向风和医疗参与辅导培训人员提供相关专题辅导讲义、法律法规备查文件和辅导考试模拟试题;

4、组织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助风和医疗拟定北交所 IPO 申报时间表,风和
医疗拟以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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