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二〇二二年六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晨智能”或“发行人”或“公司”)委托,作为嘉晨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出具本发行保荐书。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基本情况...... 4
二、发行人概况...... 5
三、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下
列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5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五、保荐机构问核程序...... 7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0
一、推荐结论...... 10
二、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10
三、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四、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17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满足本次发行上市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的意见
...... 18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 19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2
第四节 对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意见...... 29
一、核查对象...... 29
二、核查方式...... 29
三、核查结论...... 29
第五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3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1、于晓丹女士: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曾担任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主持人和签字保荐代表人,曾担任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度公开增发的签字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公开增发的保荐代表人,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2、郭晋平先生:保荐代表人,法学硕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担任内蒙新华(60323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新宏泽(0028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曾参与松芝股份(00245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飞凯材料(30039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科大智能(300222)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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