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嘉晨智能”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中金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开展对嘉晨智能的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金公司担任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本期辅导小组的成员为杨曦、魏德俊、丁艳、罗丽娟、任其、谷皓影、李邦辉、臧蕴涵、李琮智、尹书洋、潘思含,杨曦担任辅导小组组长。本期辅导小组全体成员均为中金公司正式员工且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该等人员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前期辅导小组成员刘帆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辅导职责,本辅导期间新增三名辅导人员魏德俊、丁艳、潘思含参与辅导工作。
2024 年 1 月 2 日,辅导机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
简称“河南证监局”)提交了辅导备案材料。2024 年 1 月 3 日,河南证监局受理
了辅导备案材料,并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试运
行)进行了公开发行辅导公示。
本期的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金公司辅导人
员根据辅导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交流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内部访谈、案例研究分析、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最新情况与监管最新要求,持续推进与落实各项整改建议与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根据尽职调查资料情况,持续补充、更新辅导期内最新的业务发展情况、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2、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集中介机构例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3、公司内部控制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持续跟踪、协助完善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生产经营、财务规范等方面,使公司满足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条件。并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理顺部门设置和人员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4、前期财务数据差错更正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全面复核梳理前期财务数据信息,就重点事项协同审计机构、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协商沟通,专题研讨,针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差错更正并予以公告。
5、开展行业廉洁文化自律建设的学习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组织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廉洁从业培训和学习,通过对行业内违纪违规案例的解读和分析,提升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发行人建立廉洁文化建设相关内控制度。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期辅导的专业机构,接受对辅导工作相关问题的咨询,协调各中介机构及时协助解决。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中金公司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持续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辅导对象、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沟通,提出相应的建议,公司积极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
辅导小组及会计师、律师等其他中介机构在辅导过程中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发行人存在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问题形成口头及书面意见,并确定整改方案,协助并督促公司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方案,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沟通等方式持续督促公司的整改进程。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治理和内控规范
经过前期的辅导,并在辅导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发行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控体系。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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