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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04 17:04:00 股吧网页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公告日期:2023-03-04

关于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2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 2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 3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

明 ...... 4

四、内核情况简述 ...... 4
第二节 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承诺...... 7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8

一、推荐结论 ...... 8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9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0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14
六、对《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

列事项核查情况的专项说明 ...... 16

七、关于本次发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核查意见(如适用)...... 21
八、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

的核查意见......21
九、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的核查意

见 ...... 22

十、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如适用)...... 24

十一、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 25

十二、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 27
附件: ...... 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星邦智能”)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董瑞超和杨逸飞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董瑞超和杨逸飞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1、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董瑞超和杨逸飞,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董瑞超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中伟股份 IPO、德方
纳米 IPO、东方新星 IPO、欧浦智网 IPO、中科江南 IPO 等项目,参与中伟股份、
德方纳米、中科电气、容百科技、星源材质向特定对象发行、广电运通、天际股份非公开发行、齐翔腾达公开发行可转债、广州无线电集团公开发行公司债等再
融资项目,蒙草生态、广电运通、金冠股份、中建环能等财务顾问项目。

杨逸飞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主管、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东鹏饮料 IPO、中科电气再融资、天齐锂业再融资、利达光电重大资产重组、华菱钢铁重大资产重组、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 B等项目。

2、项目协办人

本次星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协办人为牛东峰,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牛东峰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玉禾田 IPO、兆威
机电 IPO、通业科技 IPO、南凌科技 IPO、时代装饰 IPO、信通电子 IPO 等项目,
中伟股份、佳创视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万讯自控、爱施德非公开发行股票、万讯自控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项目。

3、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星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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