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2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lifa Group Co., Ltd.
(浙江省乐清市柳市新光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
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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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434万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7,734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巨州、郑巨谦、郑
哲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25%,本人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
月。如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将归属公司,
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
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郑锦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的子公司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
月。如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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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将归属公司,
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
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三、公司股东温州固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乐清众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鼎固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乐丰、苏式芬、陈亦
婵、陈小丹、李振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此所得收益将归属公司,
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
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的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
月。如公司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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