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接受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证券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4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4
六、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说明...... 5
七、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9
二、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履行决策程序的核查...... 9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五、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14
六、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15
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16
八、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8
九、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24
十、关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核查意见...... 31
十一、关于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 3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委派任重先生、徐洪飞先生作为佑威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两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1、任重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任重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任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担任多个项目现场审计负责人。2011 年加入安信证券,作为主要项目人员负责或参与过永泰能源 2011 年非公开发行,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股权分置改革,鸣志电器 IPO,哈工智能 2019 年非公开发行、人人乐要约收购独立财务顾问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经验。
任重先生于 2020 年 7 月开始参与发行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于 2023 年 6 月
由本保荐机构授权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任重先生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五年内具备三十六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十二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徐洪飞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徐洪飞先生,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作为主要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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