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5
关于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通”或“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机构和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
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广发证券。此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会计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或“律师”)也参与了辅导工作。
2、辅导人员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第二期辅导工作期间,辅导工作
小组成员为杨华川先生、谭旭女士、何焕明先生、方祖吉先生、袁雅静女士、姚晋之先生、刘宇明先生、文强先生,其中杨华川先生任辅导小组组长。
本次辅导工作期间,谭旭女士退出辅导工作小组,其工作交接已顺利完成。
本次辅导小组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杨华川先生、何焕明先生、方祖吉先生、袁雅静女士、姚晋之先生、刘宇明先生、文强先生,其中杨华川先生任辅导小组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广发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证,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保荐代表人不少于二人,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次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系华达通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代表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公司接受辅导人员的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焕忠 董事长、总裁
2 徐鸣 副董事长
3 江少东 董事、采购总监
4 林雪辉 董事、财务总监
5 何明光 独立董事
6 彭珂 独立董事
7 谢鹏波 独立董事
8 曾扬文 监事会主席
9 方汝璇 监事
10 戚剑威 职工代表监事
11 徐义雄 副总裁
12 陈培滋 副总裁
13 赵文强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14 薛观强 副总裁
15 陈培源 持股 5%以上股东,资产管理部经理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授课培训、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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