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关于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期)
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通”或“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机构和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
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广发证券。此外,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或“律师”)、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或“会计师”)也参与了辅导工作。
2、辅导人员
广发证券前期组建了由杨华川、何焕明、袁雅静、方祖吉、姚晋之、刘宇明、边洪滨、江松健、丁国栋、许海璇十人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负责辅导工作。本辅导期内,因工作安排调整等原因,方祖吉不再承担本项目的辅导工作,其工作交接已顺利完成。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广发证券新增邓华聪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证券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为 S0260121070396。
本次辅导小组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杨华川、何焕明、袁雅静、姚晋之、刘宇明、边洪滨、江松健、丁国栋、许海璇、邓华聪,其中杨华川任辅导
小组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广发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保荐代表人不少于二人,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为华达通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代表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公司接受辅导人员的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焕忠 董事长、总裁
2 徐鸣 副董事长
3 江少东 董事、运营总监
4 林雪辉 董事、财务总监
5 何明光 独立董事
6 曾德长 独立董事
7 郑健钊 独立董事
8 曾扬文 监事会主席
9 方汝璇 监事
10 戚剑威 职工代表监事
11 徐义雄 副总裁
12 陈培滋 副总裁
13 赵文强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14 薛观强 副总裁
15 陈培源 持股 5%以上股东,资产管理部经理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广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其他中介机构紧密配合,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规范运作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尽职调查、收集查阅资料、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会议讨论、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组织自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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