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6 06:16: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浙江齐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6

关于浙江齐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浙江齐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治科技”、“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齐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小组

华泰联合证券参与辅导的人员为韩斐冲、刘元、冯旭、胡心如,其中韩斐冲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华泰联合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齐治科技的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2024 年 9 月,齐治科技完成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
届,其中彭皓、董小锋、陈翔宇为首次任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变更。辅导工作小组已将首次任命的董事纳入辅导人员范围,并通过答疑、督促学习等方式进行辅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对齐治科技进行了
辅导备案登记。本期辅导期时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

本辅导期内,华泰联合证券辅导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采取尽职调查、专项问题交流、个别答疑、督促学习等方式开展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完善尽职调查相关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业务发展、历史沿革、股东出资等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和调查,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公司合理解决。

2、督促辅导对象落实学习新《公司法》以及资本市场最新政策、监管动态,督促公司按照最新要求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协助指导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4、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供进一步的指导,确保公司知悉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
露信息,督促公司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披露 2024 年半年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能够与华泰联合证券进行配合,根据齐治科技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尽职调查及协助辅导工作,齐治科技能较好配合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及辅导工作,落实整改建议。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目前齐治科技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在规范运行方面有了一定的成果,但相关实施的细则等尚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更加细致化的修订。就上述事项,辅导工作小组开展专题会议,提出针对性的方案,并督促公司切实落实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前期的辅导工作中,齐治科技已经解决了前期辅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治理相对规范,但仍有不断完善和提升的空间,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督促学习法规、答疑等方式帮助齐治科技建立治理及运作合规性的框架,并在日常管理及实践中不断细化具体的内容。

随着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规范化运行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辅导。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韩斐冲、刘元、冯旭、胡心如,由韩斐冲担任组长。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向辅导对象传达当
前证券市场最新的监管政策、市场动态,加深辅导对象对于发行上市方面的理解。

2、齐治科技在报告期内进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财务信息等方面的运作规范性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并针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积极探讨解决方案,并督促公司整改。

3、进一步加强与辅导对象的沟通,确保在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准确、顺利地得到解决。

(以下无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