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1
关于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科技”、“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秦天霓、段念、江敬良、许佳辉、杨晔、严家立、陈志、郁凡,由秦天霓任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正式员工,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在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现场尽职调查、电话会议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指导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关于公司上市及上市后规范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案例,使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并掌握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重视信息披露和合规运作。
2、指导辅导对象按照新三板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华翔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
本辅导期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夏丽飞因离职不再担任华翔科技签字会计师,本项目拟签字会计师由康代安、夏丽飞调整为康代安、易铭宇。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及发行人律师对辅导对象治理制度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并督促辅导对象聘任独立董事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辅导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陈可夫、肖明明为公司独立董事。辅导小组会同相关中
介机构与公司积极沟通,督促公司进一步健全有效、规范的内部治理体系。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2024 年 4 月,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重新选举彭丽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辅导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已针对新任监事制定补充核查和辅导计划,并将计划逐步开展相关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由秦天霓、段念、江敬良、许佳辉、杨晔、严家立、陈志、郁凡组成,同时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人士也将持续配合招商证券为华翔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
后续,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梳理公司的各项问题并讨论解决方案,针对前期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解决情况,并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继续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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