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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06:12: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6

关于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科技”、“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秦天霓、段念、江敬良、许佳辉、杨晔、严家立、陈志、郁凡,由秦天霓任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正式员工,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在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电话会议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指导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关于公司上市及上市后规范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案例,使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并掌握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重视信息披露和合规运作。

2、指导辅导对象按照新三板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基于辅导对象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督导公司运作规范。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华翔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5 月选举彭丽华先生为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本督导期内,辅导小组针对辅导对象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网络核查,截至本次辅导期末,辅导对象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进行境外投资的议案》,拟于印度尼西亚成立子公司从事输配电设备制造、销售业务。本阶段辅导小组取得了辅导对象出具的《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境外投资输配电设备制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分析了该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目前该子公司尚处于筹备阶段,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督促公司海外投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 IPO 相关要求。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由秦天霓、段念、江敬良、许佳辉、杨晔、严家立、陈志、郁凡组成,同时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人士也将持续配合招商证券为华翔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

后续,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梳理公司的各项问题并讨论解决方案,组织接受辅导对象进行集中学习,针对前期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解决情况,并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继续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秦天霓 段 念 江敬良

许佳辉 杨 晔 严家立

陈 志 郁 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2024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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