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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01:11: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关于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科技”、“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秦天霓、段念、江敬良、许佳辉、杨晔、严家立、陈志、郁凡,由秦天霓任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正式员工,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在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电话会议等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指导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关于公司上市及上市后规范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案例,使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并掌握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重视信息披露和合规运作。

2、基于辅导对象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督导公司运作规范。

3、与会计师沟通讨论 2024 年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了解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辅导公司开展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华翔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2024 年,公司收到了监事肖实强先生和财务总监李智敏先
生的《辞职报告》。本辅导期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和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监事的议案》,任命何胜男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辅导
机构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将针对新任监事制定补充核查,并辅导新任监事熟悉并掌握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任命新财务总监。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协助辅导对象核查候选人的适格性。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公司披露了《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司在对 2023 年度报表的梳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会计差错并进行了调整,该差错的产生原因为财务人员失误。

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还存在提升空间,辅导工作小组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辅导公司进一步梳理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由秦天霓、段念、江敬良、许佳辉、杨晔、严家立、陈志、郁凡组成,同时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人士也将持续配合招商证券为华翔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

后续,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梳理公司的各项问题并讨论解决方案,针对前期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解决情况,并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继续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秦天霓 段 念 江敬良

许佳辉 杨 晔 严家立

陈 志 郁 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202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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