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二期)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尔德”、“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由朱剑、黄万、王俊虎、杨帆、吴志雄、潘逸劼等 6 人组成。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泰海通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期主要通过
现场尽调、远程沟通、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国泰海通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辅导。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结合近期 IPO 审核动态及市场典型案例向公司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和审核理念,帮助辅导对象更加深入了解发行上市的最新政策,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以及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制意识。
2、对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对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进
行核查。辅导小组成员通过现场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公司 2025 年度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持续督促公司保持规范运作。
3、开展客户与供应商走访,核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4、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保持随时沟通,以讨论会等形式就辅导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重点讨论。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期间,辅导机构与戈尔德聘请的会计师、律师共同对公司开展辅导工作。各中介机构积极按照辅导工作及首发上市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方协作配合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国泰海通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等方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和财务内控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在本辅导期内,公司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辅导和尽职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辅导计划的要求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规范,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本辅导期内,国泰海通和会计师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开展了尽职调查工作,中介机构按照首发上市的要求,制订了补充尽调的方案;
2、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需进一步明确。辅导工作小组将与公司就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协助公司进一步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及投资金额等事项,督促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各项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
1、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学习和遵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持续增强公司对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和优化内控制度体系并使其得到有效的执行;
2、进一步落实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
3、继续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持续关注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持续跟踪行业发展动态。对公司的法律、财务及业务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协助公司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的准备工作。
4、协同各中介机构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持续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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