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2
关于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基高科”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对铭基高科的辅导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人员为崔威、程久君、李华峰、王琳、王露琦、余英烨、侯立潇、于松松、余泳洲、许景烨、费永鑫、赵奕、肖天,其中崔威、程久君、王琳具有担任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本期新增辅导人员余英烨,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余英烨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 TMT 业务总部高级业务总监,管理学硕士。2009 年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曾先后参与岳阳纸业配股、金龙机电重大资产重组、蓝思科技 IPO、蓝思科技非公开及公司债、中光防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领益智造
借壳江粉磁材、经纬辉开非公开、领益智造非公开、蓝思科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进行了辅导备案,第九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国信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对铭基高科进行了全面辅导: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协助铭基高科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核查了公司是否已建立规范有效的财务、业务体系。
(3)核查了铭基高科在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铭基高科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督促铭基高科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
(6)督促铭基高科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
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7)协助铭基高科开展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准备工作。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持续跟进铭基高科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公司业务、财务、内控、法律等方面资料,持续督促公司遵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2)加强对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上下游行业的了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我公司项目组辅导人员已组织安排包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本次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自辅导期开始以来,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通过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法规培训,但公司相关人员法规熟悉程度需进一步提升。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辅导机构督促督促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具备证券市场进入所必须的法律法规知识。在证券服务机构的协助下,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在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方面有所改进。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规范,接下
来,项目组辅导人员将继续督促铭基高科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国信证券对铭基高科的辅导人员为崔威、程久君、李华峰、王琳、王露琦、余英烨、侯立潇、于松松、余泳洲、许景烨、费永鑫、赵奕、肖天,对铭基高科下一阶段进行辅导。国信证券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从而进一步实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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