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6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较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inp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路 9628 号 2 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席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 1,809.00 万股,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
发行股数 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
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233.3661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相关承诺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重要承诺事项”。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特别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产品结构及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单一的风险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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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