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关于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江苏永成”或“发行人”)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者外,与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类别 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问询函问题回复 宋体
招股说明书原文引用 楷体(楷体不加粗)
招股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 楷体(加粗)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1.关于行业技术及相关信息披露 ...... 3
2.关于创业板定位 ...... 65
3.关于关联方和同业竞争 ...... 103
4.关于历史沿革 ...... 180
5.关于合规经营 ...... 224
6.关于收入增长及客户 ...... 247
7.关于模具 ...... 286
8.关于成本、采购及供应商 ...... 316
9.关于毛利率 ...... 370
10.关于期间费用 ...... 385
11.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 399
12.关于存货 ...... 412
13.关于固定资产 ...... 422
14.关于其他事项 ...... 429
1.关于行业技术及相关信息披露
申请文件显示:
(1)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保险杠总成、仪表板总成、门护板总成、外侧包围等,主要应用于汽车内外饰件领域。外饰件是发行人优势产品,发行人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但 2022 年外饰件中的保险杠总成收入较 2021 年下降。
(2)发行人深耕自主品牌乘用车客户,并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主要客户包括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小鹏汽车、上汽集团、北汽集团等国内知名汽车主机厂。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产品供应通常都采用“一品一点”的配套模式。
(3)发行人系下游主机厂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可以为客户提供造型设计、同步开发、模具开发及管控、产品制造、系统集成、售后服务、升级改造等全生命周期的解决方案。发行人产品系列齐全,可以满足不同客户不同档次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但在模具制作方面,发行人全部委托模具制造厂来定制化完成。
(4)发行人未充分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核心竞争力等相关数据指标方面对比情况,以及发行人所处市场地位和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请发行人:
(1)结合产品类型演变和收入占比变动原因、主要产品的性能特点及货值等,说明发行人业务来源和产品演变情况,进入汽车主机厂供应商体系的过程及主机厂核心考量因素,发行人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供应商中的采购占比或对应车型覆盖情况,发行人开拓和保持客户合作稳定性的主要措施及核心竞争力。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产品和主要客户、主要产品和对应车型对比情况,以及下游客户同类产品采购情况,说明“外饰件是发行人优势产品,发行人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的具体依据,上述表述与 2022 年外饰件中的保险杠总成收入下降是否矛盾,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
(3)结合发行人进入小鹏、比亚迪等新能源车企过程及相关产品技术的适
配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各期新能源汽车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车型、产品周期和量产情况、未来车型及定点情况,发行人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变动原因、主要影响因素及未来发展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