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至 2023 年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常州市永成车配
厂和自然人贾爱琴共同出资,于 2014 年 6 月 9 日设立,初始注册资金 9,600.00 万元。
2018 年 12 月,本公司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49,482,018.84 元折为股本
9,600.00 万元,注册资金仍为 9,600.00 万元。
2019 年 3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21,676,472.00 元,由常州中鼎天盛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双泽银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永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黄埔斐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清源知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6.8 元/股货币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7,676,472.00 元。
本公司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通江工业园青河路,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113020497827,法定代表人为蒋春平。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汽车内外饰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决议批
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均系子公司。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处置子公司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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