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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5:05:02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一)辅导人员

东吴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为徐欣、欧雨辰、朱一帆、李喆、杨帆,由徐欣任辅导小组组长。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系东吴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东吴证券与江苏永成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签订辅导协议,于 2025
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确认通知。本期辅导时间为辅导备案确认之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辅导方式包括实地尽职调查、现场辅导、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案例分析、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核查发行人在公司设立、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变更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对发行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作了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对部分制度提出相应整改要求,协助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制度。

3、取得发行人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权属证书,对各项资产的情况进行核查。

4、协助发行人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协助发行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提出进一步规范的建议,督促公司切实执行。

5、对发行人开立账户的各银行发出函证,并调取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银行流水进行比对核查。

6、对发行人报告期各年度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通过发出函证、实地走访等方式,核查销售、采购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

7、持续及时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动态,强化辅导对象规范运作意识。

8、推进辅导对象新三板挂牌申报事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受理挂牌申请,目前正在推进反馈回复工
作。

本期的辅导按照事先计划开展,进展顺利。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东吴证券共同完成了本期对辅导对象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从各机构专业领域对已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在辅导过程中,发行人律师和发行人会计师成员勤勉尽责,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我司辅导人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会同会计师梳理了发行人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及附注,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以及结合实际业务的合理会计判断,对前期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调整,会计师已出具近两年一期的审计报告。

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需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上市规范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辅导对象需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国内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东吴证券已会同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协助辅导对象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在辅导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随着辅导工作的推进,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均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辅导小
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进行深入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

在未来辅导期,东吴证券将会同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对辅导对象现行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东吴证券将承担下一阶段辅导的主要工作,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徐欣、欧雨辰、朱一帆、李喆、杨帆。

后续主要通过现场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电话答疑等方式推进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主要包括:对辅导对象进行证券市场知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培训,包括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等;关注前期已经发现的规范运作问题及公司经营状况,促进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联系人:黄萌 电话:186062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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