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0 16:06: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0


(一)辅导人员

东吴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原为徐欣、欧雨辰、朱一帆、李喆、杨帆,由徐欣任辅导小组组长。本辅导阶段内,新增辅导小组成员黄萌、孙浩、陆凯、徐隽丹、游昀。调整后的辅导小组成员为徐欣、黄萌、欧雨辰、朱一帆、李喆、杨帆、孙浩、陆凯、徐隽丹、游昀,由徐欣任辅导小组组长。

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系东吴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东吴证券与江苏永成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签订辅导协议,于 2025
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确认通知。本期辅导时间为上期辅导报送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辅导方式包括实地尽职调查、现场辅导、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案例分析、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学习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

辅导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组织辅导对象继续学习资本市场法规知识,包括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等,并持续及时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使辅导对象对交易所各板块的最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2、持续开展尽职调查

(1)辅导小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访谈、网络核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公司历史沿革、公司治理、业务技术、财务情况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2)持续核查辅导对象财务状况,针对财务重点事项设计了具体核查方案,关注公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3)实施公司客户、供应商走访程序,核查销售、采购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

(4)对存放于公司的存货情况进行实地监盘;

(5)与公司不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就公司上市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持续进行指导。

3、推进辅导对象新三板挂牌申报事宜

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
转让并挂牌。

本期的辅导按照事先计划开展,进展顺利。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东吴证券共同完成了本期对辅导对象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从各机构专业领域对已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在辅导过程中,发行人律师和发行人会计师成员勤勉尽责,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需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上市规范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辅导对象需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国内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东吴证券已会同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协助辅导对象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在辅导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随着辅导工作的推进,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均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辅导小
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进行深入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

在未来辅导期,东吴证券将会同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对辅导对象现行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东吴证券将承担下一阶段辅导的主要工作,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徐欣、黄萌、欧雨辰、朱一帆、李喆、杨帆、孙浩、陆凯、徐隽丹、游昀。

后续主要通过现场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电话答疑等方式推进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主要包括:对辅导对象进行证券市场知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培训,包括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等;关注前期已经发现的规范运作问题及公司经营状况,促进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联系人:黄萌 电话:1860621503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