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5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按照《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相
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
共开展了 3 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期辅导工作
本期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针对辅导对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为公司制定详细的辅导工作计划,具体包括辅导目的、要求、内容及实施方案,并在申报会计师、律师协助下,督促辅导对象执行辅导计划;
2、核查辅导对象在设立、增资、股权转让、改制重组、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协助规范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4、协助辅导对象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完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协助公司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二)第二期辅导工作
1、组织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确保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核查辅导对象的运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律师共同协助辅导对象完善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及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三会制度及其他主要公司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运行;
3、与会计师共同协助辅导对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会计管理体系,协助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制度等。
(三)第三期辅导工作
1、组织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公司健全合规运营制度,完善公司在资金管理、印章管理、费用管理等各项规章,提升公司内部运营和管理水平;
2、协助公司按照落实《公司法》相关公司治理要求,取消监事会、建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修改和建立相关的议事规则、治理规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制度、规章;
3、组织公司对申请挂牌期间、挂牌后定期财务报告/报表进行梳理,进行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复核相关会计差错是否影响公司创新层认定、是否导致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协助公司及时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财务、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会计准则的更新以及新的业务形式的出现,公司原有的业务制度、财务制度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主要包括收入确认单据管理不完善、研发费用中缺少人工工时系统、费用报销审批及报销系统不完善、资金管理不完善等。辅导小组协助发行人对业务制度、财务制度进行更新,尤其是对重点财务报表科目如营业收入、成本结转、存货管理、资金管理、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陆续上线工时系统、报销系统、销售单据日常归集及整理等,完善各项业务活动的授权、审批等流程,通过制度、流程予以规范,使其更加符合公司现有的业务形式。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内控制度,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作。较之于上市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公司的内控规范程度尚有改善空间,辅导小组将持续加强对各项内控制度的宣讲与培训,提高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对各项内控制度的熟悉度和认知度,不断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机制的持续有效运行。
(二)租赁物业合规性规范情况
公司现有主要的经营办公场所为租赁房产,在此前公司未对租赁房产进行有效的事前审核和管理。辅导小组协助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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