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2
关于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约成为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长鹰硬科”、“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并已签订辅导协议。现将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报送贵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辅 导 对 象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 立 日 期 2003-10-09(有限公司);2020-1-15(股份公司)
注 册 资 本 7714.2857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黄启君
注 册 地 址 玉山镇城北玉城北路
控 股 股 东
及 持 股 比 黄启君,持有公司 33.33%的股权
例
在 其 他 交 易 除正在申请在股转系
行 业 分 类 C33 金属制造业 场所(申请) 统挂牌外,不存在其
挂 牌 或 上 市 他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的情况
2024 年 4 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2024 年 6 月,上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上审〔2024〕151 号《关于终止对昆山长
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
上市审核的决定》,决定终止对公司上市申请的审核。
备 注 上交所审核期间内,公司收入和利润保持稳定,公司 2022 年、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分别为 8,150.57 万元和 6,811.32 万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撤回上市申请的直接原因是:2024 年 4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了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提升了市值及财务
指标要求。由于公司财务指标未能达到上述标准,因此,经慎重
考虑,公司主动撤回上市申请。
二、辅导相关信息
辅 导 协 议 2025 年 1 月 17 日
签 署 时 间
辅 导 机 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 师 事 务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所
会 计 师 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务 所
三、辅导工作安排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2025 年 尽职调查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1 月 落实整改工 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整体情 司:周添、尤剑、孙骏
作 况进行摸排调查,重点调查公 可、成倩、朱怡之、钟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司内控制度、财务会计管理体 巧、王放、张天、杨磊、
系、法人治理、业务及规划、 苏北;
资产权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
争等情况。 所:王亚静、张芃芊、
高欢;
立 信 会 计 师 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俞
伟英、郑益安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进 司:周添、尤剑、孙骏
行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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