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二〇二三年二月
声 明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接受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电子”、“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华宇电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机构
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机构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孙翊斌和万静雯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孙翊斌: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一部执行总经理,具备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资格,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起从事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的上市公司及IPO审计工作,担任过山航B、闽灿坤B、奥特迅、深国商、广聚能源、华谊嘉信年报审计会计师以及华谊嘉信、兆日科技IPO申报会计师;2012年3月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参加了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工作,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气派科技科创板IPO等投资银行业务项目。
万静雯: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一部高级副总监,金融硕士,具备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和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曾参与捷捷微电创业板IPO、捷捷微电非公开发行股票、捷捷微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气派科技科创板IPO等保荐承销项目。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黄永圣千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黄永圣千:华创证券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会计硕士。曾参与建科集团拟IPO上市项目、气派科技科创板IPO项目,具备较强的财务基础和丰富的项目经验。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的其他成员有危唯、陈熠、胡万昕、王江、胡逍、林敏祺、吴烨、孙靖东、楼奕颖。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zhou Hisem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6,344.809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彭勇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2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住所 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 106 号
邮政编码 247099
联系电话 86-566-2818107
传真 86-566-2818016
电子邮箱 mengtao@hisemi.com.cn
公司网址 http://www.hisem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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