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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7 17:24:07 股吧网页版
8-2-1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7


目 录

一、关于销售与客户 ......第1—38页
二、关于采购和供应商......第38—76页
三、关于营业收入......第77—96页
四、关于营业成本 ......第96—119页
五、关于毛利率......第119—139页
六、关于财务规范性......第139—147页
七、关于媒体报道......第147—164页
八、关于向关联方采购......第164—177页
九、关于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第177—181页
十、关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第181—196页
十一、关于存货......第197—207页
十二、关于固定资产......第207—218页
十三、关于期间费用......第218—232页
十四、关于政府补助......第232—241页
十五、关于净利润增长......第241—245页
十六、关于现金流量......第245—265页
十七、关于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的差异......第265—269页
十八、关于资金流水核查......第269—289页
十九、关于财务独立性......第290—291页二十、关于财务问题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落实情况……………第291—317页
二十一、关于财务报表比较数据变动......第317—321页
二十二、关于补充披露......第321—321页

关于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IPO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80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78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奉悉。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磁材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IPO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3〕982号)。因公司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如下。本说明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关于销售与客户

根据申报材料,1)稀土掺杂类和注塑类铁氧体材料相对高端、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该两类产品收入占比在30%上下,但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两类产品的具体情况;2)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烧结铁氧体细粉以粗粉为原料进行生产;3)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存在变动,航天磁电采用寄售模式,部分客户存在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稀土掺杂类铁氧体材料和注塑铁氧体材料的具体含义和所属产品类别,该两类产品在生产工艺、原材料、竞争状况以及售价、成本、毛利等方面与其他类别产品的差异,报告期内各具体类别产品的收入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产品是否存在定制化生产,不同客户、不同订单的
同类产品性能指标等是否存在差异;(2)各类产品业务间的联系,客户是否存在重叠;(3)各期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成立时间、所在地区、合作历史、业务拓展方式、销售产品类别与金额、结算方式、主要合同条款等情况,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资金和交易往来、其他利益安排;(4)结合量价分析前十大客户变化原因及对单个客户销售金额变化的原因;(5)按照规模区间,说明客户的数量、性质(生产商、贸易商等),是否存在经营异常情况;(6)对航天磁电销售是否均为寄售模式,寄售存货各期末余额、存放地点、公司的管控措施,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公司确定寄售客户入库或领用的具体过程,与客户的对账周期是否固定,收入是否存在跨期情形;(7)客户向上游延伸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及占比、客户自建产能情况、报告期内生产情况、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第1条)

(一) 补充披露:稀土掺杂类铁氧体材料和注塑铁氧体材料的具体含义和所
属产品类别,该两类产品在生产工艺、原材料、竞争状况以及售价、成本、毛利等方面与其他类别产品的差异,报告期内各具体类别产品的收入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

1. 稀土掺杂类铁氧体材料和注塑铁氧体材料的具体含义和所属产品类别的具体含义和所属产品类别

公司产品分为烧结永磁铁氧体材料和粘结永磁铁氧体材料两大类,其中烧结永磁铁氧体材料分为烧结铁氧体粗粉和烧结铁氧体细粉,粘结永磁铁氧体材料分为压延铁氧体磁粉、注塑铁氧体磁粉和挤出铁氧体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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