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济南森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济南森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
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济南森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010318 号)已收悉。
济南森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峰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落实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以下回复说明,请予以审核。
除非另有说明,本落实函回复中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济南森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具有相同含义。
本落实函回复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落实函回复的字体: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不加粗)
目 录
问题 1. 关于库龄一年以上存货占比逐年提高等。...... 4
问题 2. 关于现金分红及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36
问题 3. 关于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45
问题 1. 关于库龄一年以上存货占比逐年提高等。
申报材料及历次问询回复显示:(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28,888.58 万元、29,138.72 万元和 32,301.04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库龄在 1 年以
内的存货余额占比分别为 93.38%、82.93%和 78.55%,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各期发出商品期后实现销售比例分别为 93.65%、88.71%和 76.16%,
存在部分长期未结转销售的发出商品。
请发行人:(1)说明公司库龄为一年以上的存货中涉及的原材料的具体品类构成、在产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的具体型号,相关型号产品在报告期内及期后的销售情况;库龄一年以上存货余额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产品迭代发展规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保持一致;并结合相关原材料价格变化、期后结转情况,库存商品等期后事项销售的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列示截至目前尚未结转销售的发出商品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发出时间、长期未结转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发出商品的跌价计提情况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公司库龄为一年以上的存货中涉及的原材料的具体品类构成、在产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的具体型号,相关型号产品在报告期内及期后的销售情况;库龄一年以上存货余额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产品迭代发展规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保持一致;并结合相关原材料价格变化、期后结转情况,库存商品等期后事项销售的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公司库龄为一年以上的存货中涉及的原材料的具体品类构成、在产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的具体型号,相关型号产品在报告期内及期后的销售情况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类别存货的库龄情况及跌价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1 年以内 库龄 1 年以上 合计
存货类别 跌价计 跌价计 跌价计
原值 跌价余额 提比例 原值 跌价余额 提比例 原值 跌价余额 提比例
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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