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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06:06:4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唐兴科技”、“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唐兴科技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所签订《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本辅导期内,赵志恒、晋烨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杨晓雨、赵霞、余瑞奇、赵国煜、杨羚和孙艺玮加入辅导工作小组。上述人员调整之后,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由王志宽、潘志源、赵霞、邱枫、杨晓雨、申景龙、张铭哲、陈飞、齐跻、马元哲、陈恭告、余瑞奇、赵国煜、杨羚、孙艺玮共计15名辅导人员组成,
由王志宽担任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中,王志宽、潘志源、邱枫、杨晓雨和陈飞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保荐代表人。

2、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3、接受辅导人员: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唐兴科技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唐兴科技于2024年12月6日签订了《辅导协议》,2024 年12月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资料,并于2024年12月9日获得备案登记。本期辅导期限为2024年12月9日(辅导备案日)至2025年3月31日。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主要采取了整理法规并指导自学、现场全面尽职调查、访谈或走访、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在开展辅导工作的过程中,辅导机构与辅导对象、律师及会计师之间保持了顺畅的沟通及协作关系,稳步推进了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进程,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任务。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按照辅导计划,会同律师、会计师共同对公司进行日常辅导。在本次辅导期内,相关工作人员持续对
辅导对象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法规整理及指导自学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整理了《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及其他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资本市场最新政策动态、反洗钱相关法规提交给辅导对象,要求相关人员展开自学,并随时准备答疑。

2、开展现场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在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针对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治理规则及运行情况、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销售及采购情况、研发及生产情况、报告期内的财务会计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等方面开展了全面尽职调查。

3、针对公司主要境内外客户及供应商开展实地走访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针对公司主要境内外客户及供应商开展了实地走访工作,核实公司采购及销售的真实性,以及确认公司销售、采购的稳定性,判断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4、核查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发展情况

充分理解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筛选并确定同行业可比公司,熟悉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向公司高管确认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规划。

5、初步确定募投项目

辅导小组结合公司对未来业务和产品的规划,与公司高管开展多轮沟通,讨论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置方向,初步确定募投项目。
6、关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

辅导小组审阅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告,辅导公司顺利召开董事会及相关公告的披露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协同会计师、律师共同进行了发行人的辅导工作,包括:尽职调查、参加协调会议、对财务、法律业务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发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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