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3
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
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angde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东 279 号中国化学四化
大厦 6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252.1166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7,008.4663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蒋卫和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然继续
遵守如下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转让公司
股份的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明确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控制
权安排,并通过公司对前述控制权安排事宜进行公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
营。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或协议转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5、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减持公司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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