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4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7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8—15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9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10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1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2—15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6—141 页
四、附件...... 第 142—145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42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43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44—145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2〕2-391 号
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德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昌德股份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昌德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及附注五(二)1。
昌德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环氧丙烷衍生品加工制造和己内酰胺副产综合利用两大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 1-6 月,昌德股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1,052.00 万元、53,704.22万元、84,652.11 万元和 53,377.77 万元。
昌德股份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 2019 年度
1) 销售商品
昌德股份公司的商品销售由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构成。
国内销售:对于非寄存方式(系昌德股份公司主要内销方式)以产品交付客户、客户签收作为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寄存方式以客户实际领用并完成对账作为风险报酬转移时点,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昌德股份公司在产品发出时凭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和出口发票办理报关出口手续,以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作为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根据报关单等资料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2) 提供服务
昌德股份公司为客户提供产品加工服务,将产品加工完成并交付给客户,客户签收后作为风险报酬转移时点确认加工收入。
昌德股份公司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在服务已提供且取得收取服务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2)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
1) 销售商品
昌德股份公司销售商品由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构成,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国内销售 :对于非寄存方式(系昌德股份公司主要内销方式)以产品交付客
户、客户签收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寄存方式以客户实际领用并完成对账作为控制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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