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接受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橡胶”、“公司”、“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本机构委派李懿和吴素楠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本发行保荐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保荐机构名称 ...... 4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 4
三、保荐机构指定本次发行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基本情况 ...... 4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类型 ...... 5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关联关系的核查 ...... 5
七、关于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 6
八、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7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9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 9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0
一、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具备合规性 ...... 10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四、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12
五、关于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备案情况的核查结论 ...... 16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16
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 19
八、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情况 ...... 19
九、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 20
十、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20
十一、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 24
释 义
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海安橡胶、公司、本公司、股份 指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
公司、发行人
海安有限 指 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曾用名为福建省莆田
市海安橡胶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6,49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上市的行为
本发行保荐书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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