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9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至 2023 年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29 日,设立时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 万元,经历次增资
和股权变更,截至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13,348 万元。2021 年 4 月,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
76,456.32 万元折合股本 13,34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32278219358XG,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48万元,本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为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朱晖。
本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以下简称全钢巨胎)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提供矿用轮胎运营管理服务。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决议批准
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本期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金额≥5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金额≥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金额≥1,000 万元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重要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1,000 万元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预算数≥1,0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款项 金额≥1,000 万元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金额≥5,000 万元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金额≥5,000 万元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
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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