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深交所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Haian Rubber Group Co., Ltd.

(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

关于对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对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上市审
核委员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函》(审核函〔2025〕110006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的要求。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橡胶”、“发行人”或“公司”)已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对意见落实函所列示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在此基础上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函的落实情况和上市申请相关文件的修改情况书面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问题 1:请发行人结合期后订单情况、主要客户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等,说
明期后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增长的可持续性,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期后订单情况、主要客户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等,说明期后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增长的可持续性,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1、结合期后订单情况、主要客户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等,说明期后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增长的可持续性。

(1)期后 2025 年 1-3 月经审阅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及 2025 年 1-3 月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
阅字[2025] 361Z0004 号)。经审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6,813.14 51,794.59 -9.62%

净利润 14,255.31 12,647.20 12.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3,696.55 12,328.29 11.10%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25 年 1-3 月营业收入相较于 2024 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原因

①2025 年一季度,发行人原与个别境外客户直接交易调整为由发行人将全钢巨胎运往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再由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对该客户进行销售。原交易模式下,发行人在我国境内港口报关且取得报关单时确认收入,交易模式调整后,发行人将全钢巨胎运至境外客户所在国且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因此收入确认时点有所延后,使得 2025 年第一季度对该客户的销售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前述变动仅在 2025 年一季度影响发行人对该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相关交易模式及收入确认方式形成后,发行人会根据客户需求合理
安排向境外子公司发货,不会对后续各季度的收入确认造成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部分澳大利亚客户在 2024 年一季度采购全钢巨胎用于试用,2025年第一季度相关客户没有向公司采购全钢巨胎产品,导致 2025 年一季度发行人对相关客户销售金额下降,主要系相关客户在 202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