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2
关于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
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丰新材”“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保荐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机构和辅导工作小组
1.辅导机构
承担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王杰秋、田栋、胡宏欣、樊文澜、杨思嘉、刘欣遇、潘杨共 7 名人员,其中王杰秋担任组长。
以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系本公司正式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辅导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经验。
3.参与的中介机构
参与辅导的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本期辅导时间
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4 年 9 月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
料,贵局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确认辅导登记。本次报送辅导期间
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主要通过日常沟通、会议讨论、专题研究、现场整改等方式有序开展。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辅导计划牵头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落实辅导期间的工作安排,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与整改建议并持续关注辅导对象落实整改措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的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尽职调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辅导计划继续对公司全面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就公司历史沿革、业务模式、内控制度、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了持续深入的尽职调查,收集相关底稿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与整改。
2.关注公司年度审计情况
本辅导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了 2024 年的年度审计工作,对前期发现的财务相关问题进行了方案出具及持续性整改跟踪。辅导工作小组关注相关工作并协同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整改等相关工作的具体情况。
3、组织学习培训
辅导工作小组结合辅导对象实际情况,通过现场交流、召开会议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培训,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中国证监会及各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有关政策、相关举措,知悉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本次辅导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协助公司规范治理,就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为诚丰新材第二期上市辅导工作。
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督促公司高度重视内控治理,并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要求并督促公司落实。通过本期辅导,公司逐步落实整改方案,治理水平逐步提升,内部控制制度日趋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管理体
系和内控制度。目前,公司已结合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对内部控制程序做出了优化和提升,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辅导对象优化内控制度、提升公司整体规范运行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将由王杰秋、田栋、胡宏欣、樊文澜、杨思嘉、刘欣遇、潘杨等 7 人组成的辅导小组来组织开展,同时可根据工作进展,适当调整辅导人员。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辅导小组后续辅导期间将针对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对诚丰新材的尽职调查工作,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会同其他中介机构督促辅导对象对最新监管动态、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进行学习,树立法治观念、诚信意识和规范运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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