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4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4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5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5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0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0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5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7
五、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21
六、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24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4
八、发行人市场前景分析...... 28
九、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40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41
附件:...... 4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王永杰、崔浩担任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王永杰: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执行董事,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任上海证券并购业务总部高级经理、海际证券投资银行一部业务董事、华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业务总监。2016年进入海通证券,曾主持或参与了我武生物(300357)、万马科技(300698)、君实生物(688180)、大中矿业(001203)、迈威生物(688062)、智翔金泰(688443)、禾元生物等多家 IPO 项目以及辉隆股份(002556)重大资产重组、安诺其(300067)再融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崔浩: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执行董事。2007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任平安证券投行高级业务总监,华林证券投行执行副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了合兴包装(002228)、华锐铸钢(002204)、万马电缆(002276)、宁波 GQY(300076)、安诺其(300067)、圣莱达(002473)、大中矿业(001203)、福尔达等 IPO 项目;金螳螂(002081)定向增发、华星化工(002018)定向增发、大北农(002385)定向增发、东兴证券(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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