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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1 06:03: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浙江迅达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0

关于浙江迅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浙江迅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针对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浙商证券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由赵华、叶维方、张海、杜海涛、杨超、张成亮、吴梓豪、张驰等具有丰富辅导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其中赵华担任组长。
本辅导期中,浙商证券新委派叶维方、张成亮、吴梓豪、张驰 4 名辅导人员加入辅导工作小组,其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1、叶维方先生

现任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业务副总监,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曾负责或参与顾地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美欣达非公开发行项目,越剑智能 IPO 项目、优创材料 IPO 项目及浙江交科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2、张成亮先生

现任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多年投行相关工作经验。

3、吴梓豪先生

现任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经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参与方正阀门 IPO 项目等,具有多年投行相关工作经验。

4、张驰先生

现任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经理助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参与方正阀门 IPO 项目等,具有多年投行相关工作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辅导方式:现场辅导、专门会议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浙商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关辅导。在辅导工作中,浙商证券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并通过现场辅导、专门会议等方式提高了发行人规范运行的意识。在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集中授课、专门会议、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组织辅导对象进行专门会议的辅导工作,重点讲述了公众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等内容,帮助辅导对象深刻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
作、高管人员忠实勤勉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尽职调查资料,结合公司内部访谈等形式,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业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梳理,对发行人财务信息进行初步核查,督促发行人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3、开展财务核查工作,核查公司销售、采购及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客户、供应商及关联方进行了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

4、与发行人管理层召开专题会议及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就发行人历史沿革及经营过程的重点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进行讨论,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解决议案并督促发行人尽快整改。

综上,在本辅导期内,浙商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对象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均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相关安排,配合浙商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了上市辅导。

二、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项目投资及土地调整问题

公司原计划在瑞安市阁巷新区的工业用地上实施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部件产业化项目。目前,公司因经营发展规划调整,拟由相关政府部门收储已取得的瑞安市阁巷新区工业用地。同时,在瑞安市塘下镇另行购置工业用地用于实施新能源汽车传动
系统部件产业化项目。辅导机构将密切关注公司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土地购置情况,并敦促公司积极落实完成原项目用地收储所需各项手续。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赵华、叶维方、张海、杜海涛、杨超、张成亮、吴梓豪、张驰。

(二)主要辅导内容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主要围绕以集中授课、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辅导对象自学等多种方式的学习、交流和辅导总结工作进行。

1、辅导小组将继续组织辅导对象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通过集中授课、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其他不规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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