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关于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吴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为徐欣、黄萌、陈培培、石颖、郑臻、徐曼、张浩远、杨众、何晴,辅导小组组长为徐欣。在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
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系东吴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东吴证券与博涛智能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签订辅导协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确认通知。本期辅导时间为上期辅导报送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辅导方式包括实地尽职调查、现场辅导、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学习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组织辅导对象继续学习资本市场法规知识,包括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等,并持续及时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使辅导对象对交易所各板块的最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2、持续开展尽职调查
辅导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与公司通过实地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电话咨询等方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辅导工作,并继续对公司进行全面尽
职调查工作。辅导小组持续核查辅导对象财务状况,针对财务重点事项设计了具体核查方案,关注公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3、协助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工作
辅导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博涛智能完成挂牌工作,博涛智能于 2026年 1 月 29 日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
4、协助企业确定股票发行方案,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市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等议案。
本期辅导期间,辅导计划得到了严格执行。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公司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公司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东吴证券共同完成了本期对辅导对象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从各机构专业领域对已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在辅导过程中,公司律师和公司会计师成员勤勉尽责,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需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上市规范要求而不断调整和完善,辅导对象需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国内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东吴证券已会同公司律师、公司会计师协助辅导对象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内部控制制度,在辅导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工作小组继续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组织自学、现场集中授课及时答疑等方式,督导辅导对象的接受辅导人员不断学习现有法规,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理解。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辅导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进行深入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在未来辅导期,东吴证券将会同公司律师、公司会计师在分析排查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向公司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并将持续关注公司在业务发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有效运转。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东吴证券将承担下一阶段辅导的主要工作,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仍为徐欣、黄萌、陈培培、石颖、郑臻、徐曼、张浩远、杨众、何晴。后续主要通过现场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电话答疑等方式推进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使辅导对象了解发行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东吴证券将持续关注前期已经发现的规范运作问题及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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