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银行因占压财政资金受央行处罚。
近日,金华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央行罚款超700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也同时被罚,成为该行自成立以来收到的最大罚单。
作为浙江省本土城商行之一,金华银行资产规模超1200亿。针对本次罚单等问题,8月21日,时代周报记者多次致电金华银行,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因涉“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此项违法行为,央行已对多家银行出手。除金华银行外,还有邮储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长丰农商银行等50家银行同样也因占压财政资金受罚。
涉八项违法行为,罚款超700万
具体来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决定公示,金华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八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以717.5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8月7日。
此次针对金华银行的处罚还牵涉到该行法律合规部、运营部、零售业务部、信息科技部等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下属分行、支行行长,合计人数达到11人,处罚金额在1~5万元之间。
金华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分别在杭州、嘉兴、湖州、温州、台州、衢州、义乌设有7家分行,并在金华磐安县发起设立浙江磐安婺商村镇银行。截至2025年6月末,金华银行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为1216.34亿元,较年初增长3.63%。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84亿元,同比增长4.92%。
近年来,金华银行盈利能力保持较快增长。数据显示,2022年~2024年,该行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39亿元、19.23亿元、21.64亿元,同比增速为9.56%、-0.83%、12.56%;分别实现净利润4.47亿元、5.41亿元、6.39亿元,同比增速为34.40%、21.25%、18.09%。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显示,从整体经营情况来看,2024年以来,金华银行存贷款业务保持增长,但增速持续回落,资金业务规模有所下降,主动负债增速快于存款增速。受益于业务规模的增长、净息差回升以及对成本良好的控制,该行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保持较快增速。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2024年金华市委第五巡察组在金华银行开展巡察期间,曾反馈该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有待提升。在2024年报中,金华银行提到,2024年该行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建设,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在2025年主要工作措施中,该行提到聚焦“合规提升”,围绕“机制建设”强内控,抓实优化迭代,夯实风险管控前置框架;抓实风险管理,筑牢稳定运营“压舱石”;抓实机制建设,弘扬内控合规新风尚。
涉占压财政资金,年内超50家银行受罚
事实上,商业银行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受到监管处罚的案例较为常见。
据企业预警通数据,今年以来,以处罚日期计,被罚的银行中,违法行为涉及“占压财政资金”的达到51家,类型涵盖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仅7月份就有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邮储银行、承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烟台银行等18家银行的罚单中包含此项违法行为。
财政性存款属于中央银行信贷资金,必须全额划缴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无权占用。在政府部门将财政存款或者资金存入银行后,银行由于各种原因而暂时未能将这些资金全额划转给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或用途,形成对该部分财政存款的“占压”。
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金融机构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当前,强监管仍是金融监管中心工作之一。企业预警通统计显示,今年1~7月,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三大部门合计开出3615张罚单,累计罚没金额达到10.28亿元。同时,监管机构严格落实“双罚制”,依法追究相关违法机构和个人的责任,对于个人的罚单数量达到2196张,累计罚没金额0.38亿元。
有国有大行研究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金融严监管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对金融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同罚不仅有助于推进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也有助于更好压实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更好规范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稳定金融市场,为经济社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