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8-11-27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布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载列有关本公司的详细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布所载的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布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以致本公布所载任何声明有所误导。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HOLDINGS
LIMITED
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创业板股份代号:8002)
(主板股份代号:2008)
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
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向联交所申请将股份由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本公司已申请以由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方式将(i)4,954,412,000股已发行股份;及(ii)行使根据创业板购股权计划授出的尚未行使购股权时,可能将予发行的48,076,000股股份,於主板上市及买卖。联交所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原则上批准转板上市。
股份於创业板买卖的最後一个交易日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股份将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开始在主板买卖(股份代号:2008)。
股份由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
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向联交所申请将股份由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
本公司已申请以由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方式将(i)4,954,412,000股已发行股份;及(ii)行使根据创业板购股权计划授出的尚未行使购股权时,可能将予发行的48,076,000股股份,於主板上市及买卖。联交所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授出转板上市的原则性批准。
至目前为止,本公司及股份已符合上市规则第9A.02条所载的转板上市的所有适用先决条件。
转板上市的理由
本公司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起一直於创业板上市。本集团主要从事提供卫星电视广播的业务。
董事相信股份於主板上市将提升本集团的企业形象及可增加股份的交易流通量。
董事认为股份於主板上市亦将有利於本集团日後的增长、融资灵活性及业务发展。
於本公布发表日期,董事并无计划於转板上市後改变本集团的业务性质。
转板上市将不涉及发行任何本公司新股。
股份於主板买卖
股份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即股份首次於创业板上市当日)起,已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可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存置、结算及交收。在持续遵守香港结算证券收纳规定下,一旦股份於主板开始买卖,股份将继续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可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存置、结算及交收。所有中央结算系统的活动均须依据当时有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
股份於创业板买卖的最後一个交易日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股份将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开始在主板买卖(股份代号:2008)。
转板上市将不会对股份的现有股票构成影响,该等股票将继续为法定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可有效作交易、结算及登记用途。本公司将不会对股票、买卖单位(即每手2,000股股份)、股份交易货币(即港元)及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即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出任何变动。
创业板购股权计划
於本公布发表日期,已根据首次公开招股前购股权计划及首次公开招股後购股权计划授出的尚未行使购股权将赋予有关持有人可分别认购28,210,000股股份及19,866,000股股份的权利。首次公开招股前购股权计划的计划期间於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时届满。根据首次公开招股後购股权计划的条款,首次公开招股後购股权计划的运作由董事委员会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有条件终止。於股份由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时,首次公开招股後购股权计划的终止即告生效,届时不可据此进一步提呈或授出任何购股权。原先根据创业板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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