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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7 15:56:11 股吧网页版
“雪王”胜诉!六家企业被禁止使用“蜜雪冰城”等字样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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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蜜雪冰城商标侵权案再次获胜。

  据每日经济新闻1月27日报道,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25年12月19日就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雪集团,00209.HK)起诉六家名称相似公司的系列案件作出判决,裁定被告六家企业构成仿冒侵权。香港高等法院下令禁止所有被告继续使用含“蜜雪冰城”等字样的注册名称,并要求各被告承担相应案件的诉讼费用。

  被告六家公司分别为蜜雪冰城饮品(香港)有限公司、天津蜜雪冰城食品有限公司、蜜雪冰城港式饮品有限公司、蜜雪冰城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蜜雪冰城(香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蜜雪冰城的商标名称曾多次遭到侵权。2025年6月,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蜜雪冰城”诉“蜜念雪”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内蒙古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要求“蜜念雪”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14万元。

  据公开信息披露,2009年3月31日,蜜雪集团首次在中国大陆申请“蜜雪冰城”商标注册,并于2010年10月7日获批。此后,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了包含不同设计及组合形式的“蜜雪冰城”及其英文音译“Mixue”相关商标。目前,该商标在消费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辨识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蜜雪集团于2025年3月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该公司2025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148.7亿元,同比增长39.3%;毛利47.1亿元,同比增长38.3%;净利润27.2亿元,同比增长44.1%。

  截至2025年6月30日,蜜雪冰城全球门店数增至53014家,较去年同期新增9796家。其中,海外门店达4733家,同比净增128家,覆盖范围扩展至12个海外国家。

  截至1月27日发稿前,蜜雪集团股价下跌0.31%,报445.20港元,总市值为169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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