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8 22:20:20 股吧网页版
低空经济+共享出行,新组合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共享出行开始从陆地延伸到天空。9月8日,在港交所上市的共享出行平台曹操出行发布“天地空一体化”共享出行蓝图,并宣布与国内低空出行科技企业沃飞长空达成战略合作。此举也标志着李书福的吉利生态企业间的协同进一步深化。根据规划,曹操出行将努力突破城市地面交通的物理瓶颈,迈向三维立体的全新领域。

  同日,参展慕尼黑车展的小鹏汽车也宣布,小鹏汇天在低空出行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新款飞行汽车将于2025年10月在迪拜首飞。业内专家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随着中国低空经济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及汽车智驾等技术的持续进步,城市空中交通和地面交通的结合在未来有望孕育并展现出巨大潜力。

  曹操出行和沃飞长空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现场

“低空+专车”一站式出行

构建城市三维立体交通网

  曹操出行9月8日展示的未来出行典型场景显示:用户在曹操出行App输入上车点和目的地,系统将依托AI算法为用户规划“天地空一体化”的最优路径。用户可乘坐Robotaxi(自动驾驶出租车)抵达换乘枢纽,无缝转乘空中飞行器快速到达终点,通过“一个平台”“一次下单”“一趟行程”,实现高效出行。

  曹操出行执行董事兼CEO龚昕在签约现场表示:“共享出行行业历经十余年高速发展,正进入以Robotaxi为核心的3.0阶段。作为吉利控股集团Robotaxi最重要的商业化载体,曹操出行始终脚踏实地,放眼未来。‘天地空一体化’蓝图是曹操出行对未来的前瞻性规划——通过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交通网络,打造全新的出行体验,为行业开拓新的增长空间。”

  龚昕介绍,目前,Robotaxi已进入实际应用阶段,低空经济也被国家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此背景下,曹操出行与沃飞长空基于城市综合交通出行场景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低空出行服务生态的建设。

  根据规划,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与运营经验,共同制定陆空一体的“地空联运”服务标准与运营规范,构建融合Robotaxi地面出行与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低空出行的三维智慧交通网络,并计划在城市关键节点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建设运维枢纽,为用户提供高效、无缝的地空换乘体验。

  沃飞长空的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和曹操出行的Robotaxi(自动驾驶出租车)

  沃飞长空CEO兼首席科学家郭亮在签约现场表示:“沃飞长空专注于倾转旋翼构型载人eVTOL的研发适航与商业应用,此次与曹操出行的合作,不是简单的交通工具叠加,而是构建城市三维立体交通网络的重要探索,相信‘低空+专车’一站式出行服务,将为人们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未来出行。”

  “曹操出行的目标不仅是一家出行服务公司,而是要成为未来立体交通生态的构建者和运营者。我们将与沃飞长空、时空道宇等吉利生态伙伴以及更多的产业伙伴紧密合作,构建‘天地空一体化’智能出行科技生态。”龚昕表示。

小鹏汇天飞行汽车

将于10月在迪拜全球首飞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韩科在签约现场表示:“当前中国低空经济政策体系不断完善,UAM(城市空中交通)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用户是否选择低空出行,最后一公里接驳的便利性是重要影响因素。一站式无缝换乘模式能提升用户体验,增强公众对低空出行的接受度,进一步推动UAM从概念走向规模化商业落地。”

  曹操出行有关负责人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天地空一体化”出行蓝图源自曹操出行对共享出行行业发展的洞察,且在推进实施方面具备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依托于吉利控股集团的庞大产业生态,曹操出行能够深度协同体系内的汽车制造(吉利汽车)、低空飞行器(沃飞长空)和卫星科技(时空道宇)等关键资源,从全球范围看,这是行业单一出行公司无法比拟的综合优势。曹操出行已在2025年7月与时空道宇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共同探索将卫星通信与高精定位技术应用于Robotaxi的管理与运营。

  看好低空经济和汽车产业结合的不止是李书福的吉利,9月8日,在港交所上市的小鹏汽车也发宣布,公司参展当天开幕的2025年慕尼黑国际车展。本届车展,小鹏不仅携全新小鹏P7等五款车型亮相,还同步展出飞行汽车、陆地航母模型等前沿展品。

  9月8日,小鹏汽车在2025年慕尼黑国际车展展示的陆地航母模型

  小鹏汽车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低空出行领域,小鹏汇天历经12年研发、投入约6亿美元、完成7代飞行器迭代。小鹏汇天“陆地航母”飞行汽车将于2025年10月在迪拜完成全球首飞,这款产品目前在中国市场已收获近5000份订单,并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正式交付。未来,小鹏将携手更多国家和地区积极探索低空出行应用场景,推动“空地一体化”的智慧出行方式逐步落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