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6 08:15:30 股吧网页版
龙光集团将召开境内债券持有人会议 就重组方案等议案进行表决
来源:澎湃新闻



K图 03380_0

  6月25日,澎湃新闻获悉,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通知境内债持有人,将在6月26日至7月4日期间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就重组方案等议案进行表决。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表示,将尽力在重组会议召开完毕后2个月内开放购回选项申报登记;4个月内发布以物抵债模式的申报登记公告;4个月内发布特定资产选项申报登记公告;6个月内发布该单一资产信托抵债模式的申报登记公告;12 个月内发布该集合资产信托抵债模式的申报登记公告;12 个月内发布股票选项申报登记公告。

  6月23日,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已向债权人发送了境内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重组议案,为21笔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提供重组方案。

  重组方案显示,第一个选项为全额转换特定资产。

  龙光拟以“上海临港商业”的相关收益权设立信托。每100元标的债券剩余面值可以转换为价值100元的信托份额,无本金削减。信托设立后将首先支付获配标的债券面值0.5%金额的头部现金,信托存续期间按照0.15%/年产生信托收益,信托收益于信托到期时一次性支付。

  全额转换特定资产是指将债券全额转换为有稳定现金流的长期经营性特定资产。从目前出险房企披露的重组方案来看,龙光是唯一一家在重组方案中提供“不减本金且有优质经营性实物资产做保障”选项的房企。

  资料显示,上海临港商业是目前上海临港新区规模最大的商业中心,它的体量达到了14.4万平米,目前招商工作已进入尾声,预计将在今年开业。

  第二个选项是资产抵债,包括以物抵债、单一资产信托和集合资产信托三种模式。

  在以物抵债模式下,龙光以指定范围内实物资产抵偿公开债券。相比原方案,龙光此次将抵债对价由100:25元大幅提升至100:35元,35元对价中包括1元的现金。同时,增设单一资产信托,可申报34元信托份额+1元现金,以更灵活的方式让中小投资人也可参与资产抵债选项。

  在集合资产信托模式下,龙光以指定范围内资产相关收益权设立信托,抵债对价则由此前的100:30元提升至100:35元。除1.5%的信托金额作为头部现金外,还增设第1年末、第2年末的1%刚性兑付安排,使得信托选项的前期现金流更有保障,回收时间更快。

  在此选项的任何一种模式下,龙光的投资人都能获得现金即时偿付安排。

  另外,龙光资产抵债选项下“以物抵债”和“单一资产信托”模式均不设收益上限,未来相关资产升值产生的全部收益将完全归属于投资人所有。同时,龙光将3项以物抵债资产梳理为产权属清晰、完整的资产,使得更多投资人可以参与以物抵债选项。这些抵债资产项目类型丰富,包括省会城市核心地段写字楼、酒店、住宅、地块等,区位及整体资产质量优质。

  第三个选项是现金购回,相较于原方案,购回价格由15%大幅上调至18%。

  增设资产出售变现机制:若现金购回需求超过选项上限,龙光将启动指定资产的资产出售,出售所得净资金再次按18%的价格进行现金购回。投资人有机会按优于二级市场债券价格实现现金退出。

  龙光在现金购回选项中增设了“资产出售变现机制”,如果投资人有超额需求,公司考虑通过多轮出售,所得现金继续补充现金购回需求,可能超过既定选项现金额度的上限。此举有助于以更灵活的方式最大程度满足投资人对该选项的需求,最大化地增加该选项获配份额。

  此选项可实现最快退出,重组方案通过后将首先进行现金购回安排,回收时间最短。

  第四个选项为债转股,龙光拟定向增发5.3亿股股票。

  转股价格6港元/股,龙光对在2年末还未卖出股票的投资人一项附加权利,若届时60个交易日平均股价低于1.08港元,则公司再额外增发20%股份(补充增发股票数量为第2年末持有未出售的定增股票数量的20%)。

  第五个选项是全额留债。新方案将展期期限从9.5年缩短至8年,展期时限在目前同行业中最短。另外,龙光此次还增设了现金提前偿付安排,对通过的债券且同意重组议案的投资人提前偿付0.2%本金,鼓励投资人积极参与重组方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