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银行(06199)原董事长李志明因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70万元。
随着法槌落下,这起始于2023年秋天的金融反腐大案,在时隔两年后画上了句号。
受贿4000万,违法放贷逾3亿
根据六盘水法院披露的判决细节,李志明的犯罪行为跨度长达十年,且横跨其在湖北与贵州两地的职业生涯。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3年间,李志明利用担任湖北银行副行长,以及后来执掌贵州银行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贷款发放等事项上“大开绿灯”。作为回报,他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高达4310万余元。
更为触目惊心的是其在信贷审批上的肆意妄为。2018年至2020年,正值李志明主政贵州银行的关键时期,他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贷款条件,仍违反国家规定,向其违法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亿余元,这一违规操作最终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李志明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且到案后退缴了部分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
早在2021年1月,年届60岁的李志明便辞去了贵州银行董事长一职,彼时距离他正式退休尚有时日,离职显得颇为仓促。
平静的日子仅仅维持了两年多。2023年10月,官方一纸通报打破了宁静,李志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随后的2024年9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公布了严厉的立案审查调查结果,痛斥其“权力观扭曲”“搞政治攀附”“靠金融吃金融”,并将其开除党籍。
案件于今年6月正式进入审理阶段,直至本月一审宣判,历时半年。
从昔日的银行掌门人到如今的阶下囚,李志明的人生在花甲之年急转直下。
赴港上市的“功臣”
翻开李志明的履历,不难发现他是一位科班出身的资深银行家。
李志明早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和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拥有深厚的金融学背景。
他从农业银行最基层的信贷员做起,在湖北金融圈深耕三十余年,一路做到湖北银行副行长。
2017年底,李志明“空降”贵州,出任贵州银行党委书记,随后接任董事长。
在他任期内,最耀眼的政绩莫过于推动贵州银行冲刺资本市场。
2019年12月30日,贵州银行成功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成为贵州省第二家上市银行。
然而,上市的高光时刻背后,却暗流涌动。
虽然李志明带领贵州银行完成了上市任务,但该行在上市后的业绩表现却令人唏嘘。数据显示,上市即巅峰,随后不久便出现了“业绩变脸”。
梳理贵州银行2019年至2023年的核心财务数据,我们能清晰地看到一条“抛物线”般的下坠轨迹,印证了李志明主政后期及离任后,该行面临的巨大经营压力。
数据显示,2019年上市当年,贵州银行营业收入为107.1亿元,同比增长22.2%;净利润为35.6亿元,同比增长26.4%。
然而在上市后的几年里,这种增长势头戛然而止。
从2020年到2022年,该行营收一直维持在110亿至120亿小幅浮动,净利润也仅在36亿至39亿徘徊,几乎陷入停滞。
到了2023年,业绩更是出现明显回撤:全年营业收入下滑至113.5亿元,净利润跌至36.5亿元,几乎跌回了五年前上市时的水平。资产扩张速度的停滞,清晰地写在了财报上。
比规模停滞更令人担忧的,是盈利能力的断崖式下滑。反映银行核心获利能力的“净息差”,在李志明任内的最后一年已现颓势,并在其离任后加速探底。
数据显示,2019年贵州银行的净息差尚在2.62%的高位。到了2020年李志明任期末尾,这一数字降至2.40%。随后的2021年和2022年,净息差一路下行至2.12%和2.06%。到了2023年,该指标更是跌破2%的关口,仅为1.77%。短短五年间,净息差重挫近85个基点,这意味着银行依靠存贷利差赚钱的能力被大幅削弱。
如今看来,判决书中提到的“2018年至2020年违法发放贷款3亿元”,恰恰主要发生在他全力筹备上市及上市后的第一年。这不禁让人联想,在资本市场的鲜花与掌声之下,究竟掩盖了多少违规输血与利益交换?
离任刚满月就收罚单
2021年的春节前夕,就在原董事长李志明辞任离场刚刚满月之际,2021年2月10日,贵州银保监局(现贵州金融监管局)打破常规,一日之内密集披露了15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张点名贵州银行。
这场突如其来的“罚单雨”,不仅罚没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更将李志明主政时期贵州银行总行、分支机构乃至高管团队的合规烂疮,一次性暴露在阳光之下。
据统计,这批罚单共计15张,处罚对象涵盖了贵州银行总行、3家分支机构以及包括原董事长李志明在内的9名责任人,罚款金额合计达到了570万元。
在李志明刚刚卸任30天这个敏感的时间节点,监管层用如此密集的罚单,完成了一次对李志明时代的谢幕。
这570万元,不仅是经济上的惩戒,更像是为贵州银行过去几年激进扩张、内控失守所支付的迟到的“账单”。
在这场清算中,问题的核心直指总行中枢。
当天披露的罚单中,两张针对贵州银行总行的百万级罚单尤为刺眼,分别为120万元和110万元,这两张罚单揭开了李志明任内公司治理的冰山一角。
其中,110万元的罚单事由极具讽刺意味——“逆程序调整内部机构设置”。
在银行体系内,机构设置需要经过严格的董事会审批和监管报备,而“逆程序”三个字,勾勒出了一把手凌驾于制度之上的傲慢。
除了机构设置的随意性,该罚单还指出总行存在“理财产品相互调节收益”、“违规借助通道发放委托贷款”等行为。这些操作,往往是银行为了粉饰报表、掩盖不良资产而惯用的“财技”。
另一张120万元的罚单则指向了更为致命的风险底板:“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整体缺位”、“股权管理混乱”、“关联交易管理薄弱”。
这说明在李志明治下,贵州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沦为了资本运作的工具,最基本的风险防火墙已形同虚设。
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志明本人未能置身事外。监管部门并未止步于处罚机构,而是直接对他开出了5万元的个人罚单,违规事由明确指向“对逆程序调整内部机构设置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这张罚单,从行政层面坐实了这位“一把手”在内部管理上的独断专行。
上梁不正下梁歪。随着总行内控的松动,贵州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李志明时代也呈现出一种“野蛮生长”的态势。这批罚单详细列举了多家具体分支机构的违规细节。
贵州银行贵阳友谊支行:被罚款20万元,其违规行为触目惊心——“私人银行投资顾问业务未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向客户承诺本金和收益”。这不仅违反了资管新规“打破刚兑”的铁律,更将银行自身的信用风险与高风险理财产品违规捆绑。
贵州银行贵阳瑞金北路支行同样被罚20万元,违规事由是“违规向房地产企业融资”。在国家三令五申严控房地产泡沫的背景下,该支行依然顶风作案,折射出该行在信贷投向上的失控。
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被罚款20万元,原因是“贷款‘三查’不严,违规发放贷款”。这意味着该分行的风控部门形同虚设,为了放贷而放贷,最终埋下了坏账的隐患。
这场监管风暴的犀利之处,还在于它揭示了“塌方式”的责任链条。除了董事长李志明,贵州银行当时的一众高管也集体登上了“黑名单”。
时任副行长许安因对“关联交易管理薄弱、股权管理混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被罚款5万元。这表明,银行的合规防线在高层决策环节就已经全面失守。
罚单名单中还包括了周贵昌、胡海、吴帆、王向东、李凯、张雨等中层管理人员。他们分别因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缺位、违规发放“保捷贷”、理财产品调节收益等具体业务违规,被处以警告或5万元不等的罚款。
从董事长到副行长,再到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这份长长的处罚名单,清晰地描绘出李志明任内贵州银行内部治理机制的全面瘫痪。
2021年2月10日的那场“罚单雨”,在当时看来,或许只是监管层的一次敲打。但站在2025年李志明被判刑十六年半的终局回望,那一日的15张罚单,实则是李志明时代谢幕后,真相浮出水面的第一块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