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任一年后被查,渤海银行原副行长赵志宏因受贿获刑十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郭聪聪
近日,天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披露,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赵志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通报指出,2017年至2023年期间,赵志宏在春节等重要节点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及客户赠送的礼金、高档烟酒等礼品。除上述问题外,赵志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渤海银行公告中,以聘期届满和年龄为由解释赵志宏卸任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赵志宏出生于1966年,拥有管理学博士学历,其金融从业经历丰富。
在加入渤海银行前,他长期在中国建设银行任职,从信贷部普通干部起步,先后在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等核心业务部门工作,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逐步晋升,逐步晋升至产品创新与管理部副总经理,拥有二十多年的银行从业经验。
2015年9月,赵志宏正式加入渤海银行,此后逐步担任该行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等重要职务。2024年7月因“职业经理人聘期届满、年龄原因”,赵志宏辞去该行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和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等职务。
在辞任一年后,赵志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根据刑法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味着其受贿行为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