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30
关于对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287 号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光珠宝)董事会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你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你公司 2018 年财报审计机构。你公
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你公司说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与前任会计师是否就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分歧。
请会计师事务所结合进场时间、人员配备等说明年报审计过程中是否有足够的时间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是否根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与前任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
2、关于销售费用
你 公 司 2017 年 、 2018 年 销 售 费 用 中 的 职 工 薪 酬 分 别 为
16,221,217.83元和26,466,038.29元;销售人员数量分别为432人和426人 。
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的薪酬体系、人员变动情况说明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变动与人数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8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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