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6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 所」)对 本 公 告的内容概不 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 声 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 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 非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提呈出售证券建议或招揽购买证券的建议,并 未 根据任何该等司法权区的证券法进行登记或获批准而于上述地区进行该建议、招 揽 或销售即属违 法。本公告及其任何内容并非任何合约或承诺的依据。本公告所述证券并无亦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 )登 记,未 办理登记或未适当获得豁免登记的证券不可在美国提呈发售或出 售。凡在美国公开发售证券,均 须基于招股章程进行。该 招股章程将载有有关本公司及其管理层以及财务报表的详尽资料。本 公 司不会在美国公开发售证券。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PowerBestGlobalInvestmentsLimited
力佳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
于二零二一年到期之111,000,000美元利率13.0%之优先票据(「额 外票 据」)
(将与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发行于二零二一年到期之100,000,000美元利率13.0%之
优先票据合并及组成单一系列)
(股份代 号:5940)
由
香港俊发地产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作为担保人)
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
独家全球协调 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海通国际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民银资本 克而瑞证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中泰国际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提出申请,以批准额外票据按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债务证券的形式上市及买卖,详情载于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的补充发售备忘录。批准额外票据上市及买卖预期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包括赵剑坤先生、王磊先生、叶文武先生及彭后熊先生;及 担 保 人董事会成员包括赵剑坤 先 生、王磊 先 生、叶文武先生及彭后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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